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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cao你,一天三五次,一连三五月(玩伴)

    时间:23年11月5日

    内容:

    今早照镜子,陡然发现因为回家一个月停用了维生素A,脸上的白头和黑头又多了起来。

    对于容易长白头和黑头的人来说,维生素A除了见效特别慢以外完全称得上是美容圣品了,一天一颗5000单位(是5000单位不是25000单位)可以改善全身皮脂分泌、促进角质层脱落、调节肤色、促进细胞更新以及抗衰——更重要的是它在药店只卖几块钱,而且在低剂量的情况下长期服用对身体有益无害。

    我记得网络上还有每天晚上用维a酸乳膏混合水乳进行简单的、皮肤刷酸的办法,也打算试一试,好像要建立皮肤耐受,回头研究研究。

    ……

    当一个男人,又或者说当一个人开始更多注重身体外在的形象,这是一种礼貌。

    所以爱美、爱打扮本质是一种礼貌,倒也不是说不爱打扮就是不讲礼貌,这取决于人对自己所处环境的联系——像我的话,过去很长时间称得上与人隔绝,那么在这样的环境自然谈不上什么礼貌。

    而且,人也远远不止一种礼貌,只是礼貌的侧重点有所不同,这取决于各人的习惯。

    我上次礼貌还要追溯到半年前谈网恋的时候,稍微开始注重自己的仪态,无论改善体重还是改善皮肤,都是礼貌的一部分。

    但随着失恋,我又开始变得懒散——我不曾为网恋的失恋内心产生负面,但又确实因为网恋的失去而失去礼貌。

    礼貌是很有趣的东西。

    一个人礼貌通常是因为“要”去见谁,又或者是“想”去见谁,让自己处于良好的、适合接近的状态。

    这里的“想”,就很微妙。

    我“想”见小小羊,当然只是停留在“想”的层面,她是我的玩伴,我想见她、cao她,射在她xiaoxue和肠道里,一天至少三次、又或者五次,连续三个月,又或者五个月,她真的很美。

    小小羊渴望被我写进日记里,不过我写日记的方式很随心、很放松,也不知道,我这样胡言乱语她耐不耐烦(笑)。

    不得不说“我想见她”这种想法很罕见,她也是迄今唯一能让我明确产生现实性交欲望的女人,这算的上一种新奇的心灵体验。

    我是一个颠倒了现实和网络世界的人,对我来说网络世界是我生活的地方、网络世界的邂逅比现实更加唯美、唯美到舍不得触碰,就像一颗美丽的泡泡,一碰就散开了。

    这也是为何我喜欢和玩伴保持足够遥远、陌生、安全距离的原因,越靠近彼此就越容易戳破,而足够遥远陌生让彼此相处更佳轻松、舒适、安全——你有你的,我有我的生活,但抛开生活,你和我有一个小小的秘密基地,弥足珍贵。

    我对不同玩伴的兴趣是截然不同的。对有的玩伴兴趣是共同探索情绪和体重的关系;对有的玩伴兴趣是共同探索性爱和学习的关系;对有的玩伴兴趣是探索疼痛和情绪宣泄之间的关系;对有的玩伴是探索精神出轨和调节婚姻的关系;对有的玩伴是探索情绪宣泄对于自杀欲望的调节等等。

    并且最终,在疗愈彼此的过程中柔和分开,我的玩伴往往会回归现实恢复“正常”——有趣的地方在于,喜欢我的人往往是“变态”的,随着她恢复“正常”,对我的喜欢也随风而去。这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我由衷感到喜悦并祝福。

    回到小小羊身上。

    我觉得她很美,但美远远不足以让我“想”见一个人,我在对我的情感进行剖析过后,我确信我对她一见钟情,我爱她。

    “爱”一个人和喜欢一个人截然不同。喜欢通常源于内心对某个人某些特质的追求,这种追求的本质,是一种情绪的宣泄,是把情绪挥霍出去并感觉到快乐,是一种情绪的释放,一种缓解情绪淤积的有效方式——比较典型的像女生追求明星,男生追求纸片人老婆。包括恋爱也是这样的,绝大多数恋爱只是彼此喜欢。

    而爱不一样,爱是一种精神生命的滋养,是我在情绪掏空后还吹不灭的心火,是我在情绪淤积时燃烬一切的心火。我从来不认为极尽美好去歌颂“爱”是一件正确的事,但“爱”确实是一个人精神生命当中最重要的结构,尤其在人与周围环境的联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爱必然诞生于联系当中,尤其以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最为复杂。

    为了用更便于理解的方式阐述我对于爱的理解,我想从狗说起。

    小小羊养了一只哈士奇,她是爱狗的女人,即便毛绒绒的大狗狗给她带来了一些小小的伤害,譬如昨天晚上她就因为狗狗吓到人了拼命给人说抱歉。

    狗身上有绝对的热情、绝对的忠诚、轻微的狼性、充满保护欲、值得信赖、家人、朋友、孩子等等,这是它的特质,喜欢这些特质的人会喜欢狗,而能对这些特质产生信仰的人,会因为这种信仰上的呼应,从而产生“爱”。

    爱狗的人,爱狗,是源于信仰上的遥相呼应,而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极难背叛自己的信仰,对于信仰的背叛所带来的痛苦,通常可以理解为切割自己精神生命,这也是为什么社会上会出现一些表现形式看似极端的爱狗行为,但归根结底是信仰层面上的作用。

    那么回到人身上,也是同样的。

    爱一个人,源于对方的一些特质和自己的信仰遥相呼应,于是心里就出现了对她的爱。

    爱是心里本来就有的,被激发出来的信仰,非常纯粹——以至于当某种变态行为,如果冠上了“爱”的名义之后,即便它再如何无法被人理解也能被人理解(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句式)。

    小小羊很美,这种美指的是她符合我的审美——严重的情绪淤积但依旧保持美好的身材、旺盛的性欲、非处女、露出,从接触观察看似乎有过一段很大的感情创伤,脆弱的,易燃爆的……我对精神生命充满矛盾、创伤的女人缺乏抵抗力,尤其对喜欢露出有暴露癖的女人缺乏抵抗力。

    当然,美只是一部分。

    我爱她是因为她的自由,内在的漫无边际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和我内心的信仰是相一致的。

    当然,我的爱很安全,因为我对她没有追求,只是和她相处时候淡淡欢喜。

    我是一个在某些方面用词很苛刻的人。

    比如我说“你很美”的时候,这个美必然是我的审美。

    比如我说“我爱你”的时候,这个爱必然源于我的某种信仰。

    比如我说“你真可爱”的时候,必然是因为你身上有某种能让我产生爱的特质。

    有趣的地方在于,我的赞美,更多来源于理性的认知而不是感性的认知,更多是理性的判断,是一种真实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虚伪。

    也就是说,当我说我爱你的时候我必然知道我为什么爱你,当我说我喜欢你的时候我必然知道你身上有什么我所追求的特质。

    ……

    我啊,真是个怪人,谢谢你对我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