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书房 - 耽美小说 - 我养大了世界首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2

分卷阅读122

    “我也够了!我稀罕这点水果吗?”蒙妮卡冷笑了一声,抱着孩子就走。

“你都没吃饭,走什么走?你就这样一点礼貌都没有的吗?”老乔治道。

“我就是没礼貌!怎么了?”蒙妮卡回过头来。

孩子又哭了……

程豪和阿拉贝拉只能叫住老乔治劝起来,至于蒙妮卡,她抱着孩子一边哄一边上楼去了。

程豪深吸了一口气,他觉得接下来的生活,不会太平静。

这天晚上,程豪和丹尼交流了一下。

他发现丹尼又学了不少单词,丹尼用来跟人交流的本子还换了好几个,而那些本子上,有蒙妮卡写的字。

蒙妮卡的字很丑,她画的画更丑,但从她留下的那些字来看,她对丹尼还挺友好的,程豪问了问,发现丹尼也很喜欢蒙妮卡这个漂亮jiejie。

看得出来,蒙妮卡人不坏。

只是她和老乔治一样的脾气,然后就……

第二天,程豪就继续以前的训练了,同时,老乔治和蒙妮卡,也开始鸡飞狗跳地吵架。

一开始两人会大声嚷嚷,后来发现那样会吵到孩子,他们就压低了声音吵架,并且蒙妮卡完全不会主动跟老乔治说话。

偏偏都这样了,老乔治还要去教训她——老乔治总是看不惯她的种种行为。

蒙妮卡睡懒觉,老乔治会说她,蒙妮卡穿性感一点的衣服,老乔治会说她,就连蒙妮卡看着电视哈哈大笑,老乔治也会嫌弃她没有追求,让她看点书。

程豪算是明白,为什么上辈子他认识的那些人,都坚持婚后不跟长辈一起住了。

所幸,老乔治还是有很多事情要忙的,并不是每天无所事事地跟蒙妮卡吵架,甚至于,他又开始为程豪接一些打拳的活儿。

想要成为一个好的拳击手,是必须上台比赛的,单纯的体能训练根本不够。

第78章治病

程豪现在也算小有名气了,因而老乔治给他联系了很多比赛。

这里面有些是正规比赛,但也有一些是打黑拳。

大多数时候,程豪都是跟比他年长的人进行比赛的。

他现在已经很强了,但总有比他更强的人,所以在这样的比赛里,他虽然大多能赢,偶尔却也会输。

不过程豪也不在意,两辈子下来,他打拳的时候已经输过不知道多少次,如果连这点都受不了,他还是不要打了……

这样的比赛,程豪是能得到一点钱的,但他还不是职业拳击手,因而得到的钱并不多。

一些拳手会因为这样的原因,急于成为职业拳击手,但老乔治和程豪都觉得要等着,等时机成熟了,再成为职业拳击手。

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好几个月,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八一年的九月。

天气又变冷了,同时,林禹寻的生日也到了。

去年九月,他们三个还很穷,程豪又不知道林禹寻的生日是哪天,也就没有给林禹寻过生日,但今年不一样。

今年程豪在过了自己的生日之后,特地问了林禹寻和丹尼的生日,打算给他们也好好过一下生日。

林禹寻的生日是九月的,丹尼的生日在十月,他们兄弟两个,生日就差了一个月。

林禹寻生日那几天,程豪特地让老乔治空了出来,打算带着丹尼去看林禹寻,顺便找医院给丹尼看一下耳朵。

丹尼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如果可以,程豪希望他能听到声音。

林禹寻的生日是九月九日,九月六日这天,程豪就带着丹尼出发了,然后在林禹寻学校附近的酒店里开了一个房间。

开了房间,放下行李,程豪才带着丹尼去找林禹寻。

这几个月,程豪一直没有来找过林禹寻,但是双方的联系非常紧密,林禹寻每周至少给程豪写两封信,还会打电话。

而程豪,他每封信都会回。

林禹寻很关心他,而他享受林禹寻的关心。

有时候,这样的关心,就是他坚持下去的动力。

程豪到林禹寻和施文筝居住的公寓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敲了门,是施文筝来开门的。

“施先生!”程豪笑着跟施文筝打招呼。

施文筝看到程豪,却是愣了愣。

程豪的变化……有点大。

距离程豪第一次遇到施文筝,已经过去一年了。

一年前的程豪,虽然已经开始拳击训练,但训练的时间还不长,肌rou也没练出多少,整个人有种少年感,现在的程豪,看起来却已经是个彻底的成年人了。

他不仅面容成熟很多,身材也很壮硕,整个人看起来特别地有力量。

施文筝一米七出头的个子,在国内的时候不算矮了,出国之后却备受打击,而现在……他又被打击了一回。

施文筝忍不住问:“程豪,你多高?”

程豪道:“光脚一八五……我有点太高了,拳击运动员用不着太高……不过我应该不会再长高了。”

他今年个子一直没长,就只是从一八四变成了一八五,以后应该也不会再长了。

这挺好的。

要知道,很多拳王都只有一米七多,高个子在拳击界并不占便宜。

“你个子真高……身体也强壮。”施文筝道。

程豪笑了笑:“我一直在锻炼。”

他身体确实很强壮。

从吉布斯那里离开之后,他的训练量就变少了,吃得却多,也正是因为这样,他长肌rou了。

程豪如今的体重涨了五公斤,已经有八十二公斤。

现在的他,看起来可一点都不瘦了!

“我看过你的比赛,你真的很厉害。”施文筝敬佩地看了程豪一眼。

他在研究方面是很厉害的,对自己也很有信心,但体育方面……还是程豪更厉害。

施文筝让程豪进了屋子,又给程豪倒了一杯水。

程豪双手接过:“谢谢施先生……施先生,禹寻呢?”

“他去查普曼教授的实验室帮忙了。”施文筝道:“他才读大一,以前还没有基础,但却打动了查普曼教授,查普曼教授让他在没课的时候就去实验室帮忙……他是一个天才。”

施文筝对林禹寻,是真的很佩服。

他已经够努力了,但是看到林禹寻,他就觉得自己还不够努力。

努力也就算了,林禹寻还是个天才!

他刚来的时候,虽然已经自学了高中课程,但学得很不扎实,课本以外的知识懂的也不多,但现在,他的知识水平已经跟那些从好的私立学校考进来的大一学生一模一样了。

此外,林禹寻一开始气质谈吐什么的,也有问题,但现在,那些问题也已经全都消失了。

他如今唯一比不上别人的,可能就是他在艺术方面毫无造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