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书房 - 耽美小说 - 天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5

分卷阅读145

    所以,我觉得这种说法挺有科学根据的……”

顾颐靠着车门,没有立刻说话。

安德烈说的这个,他也听说过。血族的亲王或公侯伯爵们有很多都豢养着血奴,据他们说,直接从血奴身上吸血,就能吸入“生命的活力”,有种特别的满足感,甚至连受伤之后,吸食活血也能更有效地疗伤和补充体力。

最初顾颐对这种说法其实不怎么相信。能豢养血奴的基本都是一地之领主,他们很少需要出手,即使战斗也极少受伤,所谓“活血能更有效地疗伤”,在他们嘴里说出来实在没什么说服力。顾颐觉得,这与其说是生理上的有效,倒不如说是心理上的有效。

直到第一次捕猎之后,他才知道这其实是真的。很难说清楚,也许因为血浆不是全血,又或者离体之后的鲜血总要经过冰冻所以损失了一些什么,它们真的没有那种“生命力”带来的美味和饱足感。

但是,顾颐也只捕猎了那么一次。之后,即使是在西伯利亚,带着安德烈的时候,他们也只是吸食动物的血液。顾颐说不清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也许是因为最终他也没能真正恢复为人,所以才特别想要避免任何“非人”的举动吧。

不过——顾颐看了安德烈一眼。刚才那句话绝非无的放矢,安德烈应该是直接吸食过活人的鲜血,否则不会脱口而出。

安德烈有些心虚,低声说:“我是养了几个人,但是他们都是自愿的,而且我很小心,从来没有致人死命……”

“我知道了。”顾颐闭上眼睛。安德烈和他不一样。低阶血族对鲜血的需求更强烈,安德烈不过是个十三代的小血族,没有鲜血是不能活的。

顾颐忽然又睁开了眼睛:“你——不怕阳光了?”虽然是梅雨季节,天空总是阴沉沉的,阳光并不强烈,可以安德烈的能力,即使这样的阳光他也会被轻微灼伤,不应该全无防护地走在街上,但他刚才分明是把车停在街口,然后自己走去了现场……

“哦,是这个的功劳。”安德烈提起胸前的银链晃了晃,“自从戴上这个,我发现我对阳光就不那么害怕了。当然——如果是晴天,我还是不敢出来的。我们别说这个了,你现在怎么办?”

“我还能再忍耐一会儿……”

“那,那你再忍一下,等回了酒店,就有血了!”

顾颐苦笑了一下。这么多年隐藏于人群之中,他尽量不喝血,然而现在——事实证明,他终究与人不同啊。

安德烈小心地看着他:“顾颐,那上帝之血……我一直没有用,你,你要用吗?”

上帝之血?顾颐下意识地张了张嘴,几乎就要回答。但话到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是的,上帝之血就在眼前,只要服用了就能恢复成人类,但是现在这种情形,如果恢复成人,路易会放过他吗?他还能帮得上唐骥吗?

“先等等吧……”顾颐再次闭上了眼睛。造化弄人,他再次得到上帝之血的时候,情形却又跟冲出血雾迷宫时相似,他还是不能立刻服用。

“哦……”安德烈答应了一声,目光却微微闪烁,不知道在想什么……

☆、栖身之所

安德烈住的是酒店豪华套房,顾颐被他扶着走进房间,就见两个少女坐在外间的沙发上说话。两人都是十八九岁的年纪,金发碧眼,一见安德烈进来,连忙都站起身来:“莫洛佐夫先生——”

“你们去隔壁房间。”安德烈不耐烦地一摆手,“那两个呢?”

一个少女连忙回答:“他们都在隔壁房间,您叫他们来吗?”

“不是。”安德烈扶着顾颐坐下,“你们赶紧去,伊凡会告诉你们要做什么。”

两个少女连忙退出去,顾颐有气无力地笑了一下:“养了四个?”显然,这两个少女,包括隔壁的两个都是血奴,不用看,顾颐也能猜到,那多半也是两个英俊少年。

血族内部一直传说,心地纯洁的少年少女,血液最为美味,所以血族所豢养的血奴,也多以少年男女为主。顾颐自己对这种事嗤之以鼻,但看来安德烈是相信的。

安德烈有点尴尬地应了一声:“多养几个,对他们的身体有好处……”这样每个血奴每月损失的血量少,不致伤身。

顾颐笑了一下,点了点头,靠在沙发上闭上了眼睛。既然安德烈身边带了血奴,那很显然,他这里不会搁着什么袋装血了。叫这几个血奴去隔壁房间,用膝盖想也知道是立刻取血……

顾颐不由得自嘲地笑了一下。同样是食用血奴的血,自己这还要再多加一道工序,难道就比安德烈高尚了?如果再深想下去,安德烈养的这些血奴,至少是好吃好喝,将来离开还有钱拿。而他喝的那些袋装血,卖血的人只能得到微薄的报酬。如果让他们来选择,或许他们还更愿意做血奴呢。

安德烈的人动作很快,十几分钟之后,就捧了两个透明的水晶壶过来,里面盛着鲜红的血液,一股腥甜的香气顿时在屋里弥漫开来。

“顾颐……”安德烈亲手接过来,有点不安地看着顾颐。

“谢谢。”顾颐接过壶,直接对着壶嘴就狂饮起来。

鲜血涌进口中,滑过食道,似乎不是进入了胃里,而是在一瞬间就滋润了全身,连每一根血管都似乎在喜悦地震颤着表示满足。

安德烈睁大眼睛,看着顾颐把两壶鲜血一扫而空,小声问:“还要吗?”

“不用了。”顾颐抹了抹嘴,看着手背上一丝鲜红,自嘲地一笑。其实还不够,但是这两壶鲜血已经足够他压下身体内的反噬,至于那些伤,以六代血族的能力,三天之内就能自愈。如果不要求现在就痊愈,那就不需要更多的血了。

“真的够了吗?”安德烈有些担心地看看顾颐的肋部,那里的新生皮肤是粉红色,仔细看会发现还在微微鼓动,仿佛下面有条虫子在钻来钻去似的。

其实不止这里,顾颐肩膀上的枪伤也是如此,只不过伤口较小,没有这么明显罢了。不过内部的圣水已经被特殊血脉完全消除,会愈合得比路易抓出来的伤更快。

“真的够了。”顾颐对安德烈笑了笑,“这里很快就会好的。”不知道这算不算掩耳盗铃呢?抑或是五十步笑百步?

安德烈仔细看了看他的脸,发现他的气色的确是比刚才好了很多,这才露出笑容,摆手把人都打发了出去,紧挨着顾颐坐下:“我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你究竟出了什么事?这些年——”他小心地打量了一下顾颐身上的旧T恤,“你过得好吗?”

“还不错吧。”顾颐半闭着眼睛,不知道该怎么说,“当初那个追杀我的人,找到我了。”

“就是你的父—